完善醫療器材品質,食藥署推動「醫療器材GDP」
2024-08-28
自112年5月1日起,持有公告醫療器材品項許可證之醫療器材販賣業者及其授權輸入之醫療器材販賣業者,應取得運銷許可,以完善醫療器材生命週期管理制度,保障國人取得有品質保證的醫療器材。
詳細內容請參見https://www.mohw.gov.tw/cp-6568-73301-1.html